向企业乱罚款乱收费,霸州正在伤害自身营商环
12月17日,国办督察室发布《关于河北省霸州市出现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图/中国政府网截图
12月17日,国办督察室发布《关于河北省霸州市出现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通报指出,霸州市严重违反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违规出台非税收入考核办法,向下辖乡镇(街道、开发区)下达非税收入任务,组织开展运动式执法,出现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引起企业和群众强烈不满。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针对性举措的出台以及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入,我国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逐渐提升。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还是有个别地方,没有真正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一再出现包括“三乱”问题在内的违法乱纪行为,不仅侵害了广大中小微企业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当地营商环境,更是直接抵消了助企纾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
此前,中央针对上述乱象曾三令五申,并研究出台相关针对性举措以及法律法规进行规制。2020年1月正式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要求,政府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并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但是,从此次通报的情况看,涉事地方政府“没有任何理由和手续就伸手向企业收费”“对企业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以及“盲目提出超高任务向村街企业乱摊派”等做法显然与此有悖,并且也明显违背了《预算法》《行政处罚法》《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个别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规,不仅是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的表现,更是缺乏市场意识和法治意识,没有遵从依法行政要求的具体表现。
如此次通报提到,当地违规提出将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并将非税收入完成情况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这种企图依靠非税收入特别是罚没收入来弥补财政缺口的冲动,不仅是地方政绩观出现了偏差,也严重违背了新发展理念。
就在12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指出,当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困难很大。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个别地方依旧我行我素,明知故犯,可见其性质之恶劣程度。
与民争利、扰民渔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三乱”行为,对于地方社会生态的危害显然是长期的,即便是按照督察要求完成相关退款等整改措施,但其对地方政府公信力以及当地营商环境的破坏短期内也难以恢复。
就此去看,当地接下来要做的不仅仅是退款,还要对相关责任主体和官员进行严肃问责,并积极运用各种工具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恢复发展,保障基本民生和基层运转。
与此同时,也要对依法行政保持常态化高压,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杜绝逐利冲动。唯有如此,才能重建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稳住企业的发展预期与信心。
新京报评论员 | 马小龙
编辑 | 李潇潇
校对 |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