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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拟对企业跨境上市做出新规 专家:数

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去年4月13日《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公布后的首次修订和征求意见。红星新闻记者对比发现,此次修订稿最大的变化是对可能导致网络安全问题的跨境上市提出了更加审慎的要求国家层面已开始加强对可能带来网络安全问题的跨境上市监管,并逐步制度化。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亚太网络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德良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大数据时代,大企业掌握了海量的个人数据,这些数据可能给国家安全和人民福祉带来好处,也可能隐藏着隐患。过去,人们对跨境数据流通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紧迫性没有充分认识,我国的数据安全法也没有正式实施。每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理解都是一个过程。现在我意识到有必要尽快纠正这种情况并通过法律来解决它。

拥有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公司跨境上市需要网络安全审查

" 修订稿重点加强对企业跨境上市的网络安全监管

去年4月13日,国家网信办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建立了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印发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去年6月1日,该办法正式实施。业内人士指出,这种方法已经成为近期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对“老板直聘”、“云漫漫”、“卡车帮”等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的依据。

比较红星新闻记者发现,《修订稿》最大的变化是对企业跨境上市涉及的网络安全问题提出了更加审慎的要求。

其中,主要表现还包括去年全国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的12个成员单位在《修订稿》中变更为13个,并增加了中国证监会。 《修订稿》规定,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认为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增加了“数据处理活动和境外上市行为”;运营商申请网络安全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增加“待提交IPO材料”。同时,《修订稿》还增加了必要审查:“拥有100万用户以上个人信息的运营商去国外上市必须报赛博??安全审查办公室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近日,赛博??安全审查办公室对“Boss Direct”等多家公司进行了网络安全审查。就业”、“云漫漫”、“卡车帮”。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中方明确表示,要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完善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保密信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加强与境外证券发行上市有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强化境外上市公司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跨境信息提供机制和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坚持依法、互惠原则,进一步深化跨境审计监管合作。探索加强国际证券执法合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推动建立打击跨境证券违法犯罪的执法联盟。可见,国家层面已经开始加强对可能引发网络安全问题的跨境上市的监管,并逐步将其制度化。

企业跨境上市的网络安全监管时代来了吗?

专家:数据跨境流通存在隐患。必须尽快采取法律措施加以防范。

< p>这是否意味着企业跨境上市的网络安全监管时代已经到来,那么,为什么呢?是在这个时间点吗?

“意识到这个问题是一个过程,需要时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亚太网络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德良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大数据时代,大型企业拥有海量的个人数据,可能给国家安全和人民福祉带来好处,也可能隐藏隐患。过去,人们对跨境数据流通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紧迫性没有充分认识,我国的数据安全法也没有正式实施。每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理解都是一个过程。现在我意识到有必要尽快纠正这种情况并通过法律来解决它。包括本次《修订草案》提出,拥有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经营者拟在境外上市的,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请网络安全审查。

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所副所长王思新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网络领域的一些数据问题实际上可能涉及到很多行业。许多数据涉及个人隐私或行使数据权利的方式。也有一些数据越来越上升到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角度。在存储和使用这些数据的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很大。尤其是当一些公司准备在海外上市时,这些数据可能会面临两国合规要求之间的冲突。企业上报的部分数据可能危及中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或公共安全。最近的网络安全审查实际上是为了向这些公司发出强烈信号。今后,这些企业在涉及数据的收集和处理时,一定要有安全意识,采取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