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热情高涨,山东省属企业一季度研发经费同
大众日报记者 付玉婷
一季度山东省属企业各主要经济指标均优于2020年及2019年同期水平,其中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3.3%,较2019年同期增长33.7%;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38.8%,较2019年同期增长11.1%。4月2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属企业亮出的“成绩单”令人振奋。
除此之外,还有一项指标特别引人关注:研发经费投入累计65.7亿元,同比增长49.3%,有9户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同比增长都在50%以上。省属企业研发热情高涨的背后,是针对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考核评价的进一步完善。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国企是攻克“卡脖子”技术的主力军,其在科创方面的表现不仅提升自身竞争力,更对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有示范效应。但长期以来,被认为不缺资金也不缺人才的国企在科创方面的表现却并不算突出。究其原因,与科技创新这个第一驱动力本身也缺少“驱动力”不无关系。以人才为例,曾有调研显示,不可替代的高端人才的薪酬相比市场价格偏低,反倒是代性强的工种高出市场价格。
强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就必须围绕释放科技创新动力、活力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营造更加务实高效的创新发展环境。今年,山东在“三项制度”改革基本建立常态化机制、从整体上激发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内生动力的同时,聚焦科技创新出台了专门的激励措施——省国资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大力支持省属企业加快科技创新的十条激励措施》,其中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对着省属企业科技创新的堵点、痛点、重点和诉求去使劲儿。
解除企业研发投入过大影响当期效益的后顾之忧:省属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全额视同利润在考核中加回。同时,对获得国家、省重大科技奖项的给予额外加分,再按照国家、省奖金的1.5倍、1倍予以奖励。
特殊人才享特殊激励,让科研人员留得住、干得好:引导企业将科研人员作为重点激励对象并适当加大激励力度,适当放宽尚未盈利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条件,提高股权激励授予权益的数量和降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企业年金方面,引导建立年金制度的省属企业,适当提高对科研骨干的年金分配标准,以更好地保障科研骨干人员退休后的养老待遇。
给予企业更多保障科技研发的自主权:工资总额管理方面,对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科研团队的工资总额、科技型企业科研人员按规定获得的分红激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用于科研人员的奖励单列,不受单位当年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省属企业所属科技型企业,因研发周期长等原因短期内难以获得效益的,可试行工资总额周期制管理。
此外,省国资委还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也是“十四五”开局后省级国资监管层面出台的第一个鼓励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意见,涉及国资国企研发投入、平台建设、科技攻关、政策环境的方方面面,与《十条激励措施》同频共振,进一步激励省属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基于此,省国资委正推动省属企业签订科技创新“担使命当先锋”任务书,明确省属企业的使命任务、挑战目标和关键结果,签订任务书的企业,将探索实施科研项目“军令状”制度。
从两项政策实施情况看,一季度,省属企业以年度财务预算为抓手,系统筹划和加大企业全年研发投入,科技创新工作已经呈现出很多亮点。像是山东高速集团,创新研究院完成筹备,正在推进“创新山高”建设;山东重工聚焦国家战略,为实现“双碳目标”布局挑战内燃机前沿技术,牵头承建全国唯一一家燃料电池技术领域的国家创新中心;山东产权和山科控股合作推进省属企业科技创新信息资源协同平台建设,助力省属企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
4月29日,省国资委将在北京召开“创新赋能、合作共赢”省属企业双招双引推介会,省属企业将发布125个高端人才引进需求,并在落实地方政府人才引进奖补政策基础上,再提供商业保险、安家费、购房补贴、配偶子女安置等多方面福利待遇。
创新催动,后劲迸发,具有强大资源要素统筹能力的省属企业辅以科技创新加持,必将进一步筑牢“定盘星”“压舱石”作用,为山东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