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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 | 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能

作者:康正宇

中证鹏元评级 研究发展部

主要内容

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开始全面部署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意见》中提到9个方面的36条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快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等重要内容,也要求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提升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拓展特大镇功能,加快特色镇发展,培育发展一批中小城市,加快城市群建设。2020年5月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到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6月份,发改委发布《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引》”)推出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简称为“新专项企业债”)。从专项债券支持的特色小镇相关基建、产业园区建设、智慧城市相关领域、物流体系建设等项目来看,本次新专项企业债券的推出与我国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宏观发展规划高度结合,并延伸到区县一级,加快推进基层新型城镇化发展。

《指引》内容简评

1.城镇化补短板项目均可支持,利好区县级城投平台

2.发行条件较一般企业债券有所放宽,募投项目对标发改委项目收益债券

3.支持政策较前期创新企业债品种有所加强,但仍有提升空间

发改委企业债券创新品种历史情况分析

1.近几年创新企业债券品种发行规模占比趋稳;

2.支持政策力度及项目覆盖广度决定创新品种热度;

3.区县级平台是创新企业债品种的主要发行主体,AA级主体占比最高;

展望新专项企业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但对政策支持依赖性较高

1.项目覆盖面广,支持政策力度较强,有望长期维持发行热度

2.需关注支持政策力度减弱可能导致的吸引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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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征求意见稿)》内容简评1.本次创新企业债推出与我国宏观发展规划相结合,也是发改委专项企业债券创新的延续

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开始全面部署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意见》中提到9个方面的36条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快城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等重要内容,也要求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提升县城和重点镇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拓展特大镇功能,加快特色镇发展,培育发展一批中小城市,加快城市群建设。近年来,我国在城镇化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5月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到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6月份,发改委发布《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引》”)推出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简称为“新专项企业债”)。从专项债券支持的特色小镇相关基建、产业园区建设、智慧城市相关领域、物流体系建设等项目来看,本次新专项企业债券的推出与我国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宏观发展规划高度结合,并延伸到区县一级,加快推进基层新型城镇化发展。

截至目前,发改委已经推出11个创新专项企业债券品种,涉及多个领域。本次新专项企业债的推出也是发改委债券创新之路的延续。创新企业债券品种相比一般企业债券,通常具有简化审核、放宽发行人准入标准等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多发行创新企业债品种。本文对发改委已推出的创新专项企业债券进行了简单梳理,列示如下:

2.城镇化补短板项目均可支持,利好区县级城投平台

从《指引》第一部分“适用范围和支持重点”来看,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831 号)的单体项目或综合性项目,均可作为本专项债券支持方向。发改委831号文中对县城城镇化补短板项目进行了四大类、十七小项的分类,并提供了120个县和县级市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同时,《指引》进一步强调重点支持县城产业平台基建项目、智慧化改造建设项目以及其他类基建项目。结合实际情况,此类项目的建设方一般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担任。同时,从《指引》支持政策中“支持县城特别是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内主体信用评级优良的企业,以自身信用发行本专项企业债券”的条款来看,区县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将是本次新专项企业债的主要目标群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