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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管理与可持续发展论文_我国科技型企业

文章目录

1 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可行性

1.1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现状

1.2 我国政策的支持和不断的实践

1.3 与日俱增的投资者

1.4 国外经验的参考借鉴

2 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必要性

2.1 有助于促进科技发展

2.2 有利于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

2.3 知识产权价值特性使然

3 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分析

3.1 保理债权

3.2 租赁债权

3.3 许可使用费请求权

3.4 小额贷款债权

4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启动模式探讨

4.1 知识产权证券化一般操作流程

4.2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启动模式

4.3 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启动模式的选择

5 我国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实践路径及评析

5.1 目前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路径模式

    第一, 融资租赁资产模式。

    第二, 供应链资产模式。

    第三, 知识产权许可模式。

    第四, 知识产权质押模式。

5.2 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实践路径之评析

6 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实现路径的完善

6.1 加强证券化基础建设, 优化资产源头

6.2 构建双层基础资产, 化解资产化风险

6.3 完善证券化相关制度, 促进知识产权证券市场化

文章摘要:我国科技型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充足积累、国家相关政策制度的支持、市场主体的积极响应、投资者的日益增加等因素,使我国科技型企业具有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可行性。知识产权证券化有助于科技发展和降低企业风险,并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价值。鉴于我国当前的知识产权状况和制度基础,现阶段应采取政府主导型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启动模式,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实现路径宜采取集中资产、集体证券化的打包组合模式,基础资产可以是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请求权、保理债权和应收账款债权等。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实现路径应当在基础资产源头、化解风险以及相关制度方面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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